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錦衣衛、東廠是大明王朝最廣為人知的標簽之一,他們身穿飛魚服,腰挎繡春刀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。大概是受《新龍門客棧》等武俠電影影響,很多人都認為飛魚服就是廠公、錦衣衛們的公服,形制即為曳撒。久而久之,東廠、錦衣衛、飛魚服、曳撒這幾個關鍵詞便被綁定在一起,構造出一套“官服體系”,以訛傳訛多年。
嚴格地說,所謂的飛魚服并非一種服飾,而是指服飾上飛魚紋樣的刺繡或補子。明代官員常服(日常工作正裝)上的補子皆以飛禽走獸為圖案,通過不同禽獸圖案便能判斷出其品級,“衣冠禽獸”一詞最早便是指當官的。早在建國不久后的洪武二十四年(1391),朱元璋便下令規范官員常服上的補子,除麒麟、白澤為公、侯、伯、駙馬所用之外,文官用飛禽,武官用走獸,一、二品文官用仙鶴、錦雞,武官為獅子;三、四品文官用孔雀、云雁,武官用虎豹;五品文官用白鷴,武官用熊羆;六、七品文官用鷺鷥,武官用彪;八、九品文官用黃鸝、鵪鶉、練鵲,武官用犀牛、海馬。到了嘉靖年間,朝廷又對官員補子作了進一步規范。不過無論在哪個時期,找遍滿朝文武補子上的飛禽走獸,都無法尋得“飛魚”之蹤跡,因為它壓根就不在官服體系之內。
飛魚服屬賜服,是一種特典。飛魚服并非明代唯一的賜服,在明朝賜服制度中,紋樣最高級別的為蟒,其次是飛魚,再次為斗牛、麒麟,故而有了蟒服、飛魚服、斗牛服、麒麟服之稱,但這些服飾并無特定形制,它們可能是出現在端莊的圓領袍或直身袍上的補子,也可以是刺繡在英武瀟灑的曳撒、貼里袍上的紋樣,形制不拘,樣式各異。山東曲阜衍圣公府內收藏有不少明代賜服,其中就有圓領袍款的蟒服、斗牛服,當然,最廣為流傳的還是那套香色飛魚服。
貼里的來源有濃濃的蒙古風格,貼里前后襟均分裁,腰部以下做褶,大褶之上有細密小褶,無馬面,衣身兩側不開衩,亦無擺。貼里上也綴補子或飾云肩、通袖襕、膝襕紋樣”。從《明憲宗元宵行樂圖》《出警圖》等古畫中不難看出,貼里不僅常被明代士人穿著,也是宮廷太監、侍衛群體中被廣泛使用的便服。另外,《明實錄》中也有不少皇帝將飛魚服賞賜給鎮邊將帥的記載,由于貼里這種形制頗有戎裝風采,繡上蟒、飛魚、麒麟等紋樣顯得既美觀又英氣十足,這就是電影中給武藝高強的廠公、錦衣衛穿上貼里的原因。
飛魚服、麒麟服在今天依然是傳統服飾愛好者較為熱衷復刻的種類之一,不過當他們將穿上飛魚、麒麟的照片發布在網絡上時,難免引來一些調侃,說這些都是皇帝的賜服,沒有品級的人亂穿就不怕砍頭?這樣說實在是犯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教條主義錯誤。莫說明朝已亡了三百多年,哪怕是穿越回大明(中晚期),僭越穿穿蟒服、飛魚服也不會有問題的,這種事古人早干過了,是有傳統的。
明代官服、賜服雖有制度明文規定,但在實際操作中非常混亂。史籍不止一次出現官服亂用補子、革帶制度混亂的記載,武官無論品級高低,往往都要在衣服上搞個獅子補(一品),低品級的補子他們基本不用,難怪王世貞在《觚不觚錄》中感嘆“而今則通用獅子,略不之禁,此不可曉也”。官服尚且如此,賜服就更不必說了。
到了明代中晚期,像蟒服、飛魚服這些看起來高大上的賜服不僅在官員之間被濫用,就連老百姓也都紛紛開始仿制。此外,千萬別以為飛魚服是男人裝,它在明代女性畫像中同樣經常出現。明代女裝也有和官員相似的蟒服、飛魚服、斗牛服、麒麟服等,大多款式為圓領袍,同時也有交領袍、交領襖裙、豎領袍等各種形制。起初這些服飾主要是命婦穿著,隨著僭越的風氣愈演愈烈,到了明代中后期,像蟒、飛魚等紋樣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一般的女裝上,即使是百姓家的女孩出嫁,也會頭戴鳳冠,身著“賜服”,肩置霞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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